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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电话:0564-5020088
邮箱:ahdbsgt@163.com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霍山第二中学东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1-10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22日
采购日期:2021年6月29日9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友福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金藏路5号4幢厂房
成交金额:¥6156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霍山第二中学东校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预算价98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志、尹蓉、邵从俊
采购人名称: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18075018866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0033,15305645303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