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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电话:0564-5020088
邮箱:ahdbsgt@163.com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服务期限”约定内容由“36+N个月。注:合同首次签订时,约定的合作服务期限为36+N个月。中标人在36个月服务期限内,不得出现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中,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36个月合作服务期内,招标人对中标人每月均进行考核打分,中标人36个月的考核得分平均分不满80分,则N为0;中标人36个月的考核得分平均分大于等于80分且小于90分,则N为8;中标人36个月的考核得分平均分大于等于90分,则N为20。如项目合同期满后,新的砂石料加工服务企业尚未进场,为保障厂区生产加工连续性,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约。考核办法暂定稿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项目合作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有权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变更为“32个月。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合作服务期限为32个月。如项目合同期满后,新的砂石料加工服务企业尚未进场,为保障厂区生产加工连续性,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约。”。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款“付款方式”第⑤项约定内容由“当项目服务期限36+N个月中,N为8或20时,项目服务期限最后8个月为相当于一个结算周期(若项目合作期满后,招标人适当延长期限的,则一并纳入),所有月份均执行结算单价A并予以支付。”变更为“项目服务期限最后8个月为相当于一个结算周期(若项目合作期满后,招标人适当延长期限的,则一并纳入),所有月份均执行结算单价A并予以支付”。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30日上午9:30。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相关内容同步变更。此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次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招标人: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64-50299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51-65199510/17730218510/18155684298
监督管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人: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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